要出去玩啦,一些待解决的问题来问一下。去年8月份中旬去西澳自驾,租了2辆车,用的统一个人的名字和信用卡支付。一路都很仔细,终于还是中了招,8月31日租车公司在信用卡上扣了50澳币(25澳币/辆),因为英文不太好,认为这50澳币就是代扣的超速罚金,就没去管它。家里的信箱很久都没看了,今天偶尔敞开,发明从澳洲寄来的7封信,罚款也从最初的200澳币到了现在的285澳币,请问大家我能否申辩,取缔滞纳金罚款,只交纳本来的超速罚款;要是申述的话,电话比较好还是邮件比较好? 现在是问一问:以上问题困扰我许久,可以帮帮忙吗?